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
…相关:反派公主她登基为帝了、学长让我不要害羞、小蒲公英的世界、住在我隔壁的男朋友、[梁祝|马文才]日暖雪初销、小薇的小诗、我与奇迹同桌、我和我喜欢的他、在恐怖游戏里被邪神附身、你们的婚姻不在你们手上
子思曰:“丧三日而殡,凡附于身者,必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耳矣。三月而葬,凡附于棺者,必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耳矣。丧三年以为极,亡则弗之忘矣。故君子有终身之忧,而无一朝之患。故忌日不乐。”
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
…